第53章 第24章:下水
熊伍郎
我昂首道:“我去。”聽完我大義凜然的誓詞,一旁西裝男沒開腔,我當時有點不爽,心說你好歹場面上意思意思,讓這些沒心肝的見識見識,什么叫做手足情深,什么叫做無私奉獻,跟我爭一下又怎么了,我支少爺又不會真當縮頭烏龜。後來想想,其實西裝男這么做是對的,如果真要選一人當人質的話,他絕對是比我更好的人選,至少他的逃跑功力應該在我之上。
皮包梁的算盤就不一樣了,他知道我們家一些底細,曉得我隨我爹的性子,都是義字當頭,不容置喙,把西裝男留上面,絕對不怕我跑了,所以聽了我表態,他同樣沒有二話,就讓人扔給我一套潛水裝備和一枚夾心金屬片。
我換上水母衣,穿戴好腳蹼、護目鏡和其他玩意兒,綁上繩子背着氧氣筒就下水了。在看着水里瀲灧而開的血沫子時,我依然禁不住一陣惡寒,身上雞皮疙瘩差點沒把潛水服給戳破。說實話,有了先前兩次在水里的經驗,我對下水這件事是有一種本能的畏懼和排斥的,但瞅着西裝男那只雲淡風輕的粽子,我又畏縮不起來,一點不想讓他給比下去。人就是這么一種死要面子活受罪的動物,哪怕有時虛榮心能把你小命給要了。
入水前,我伸腳探了探水面,結果驚訝地發現,水溫居然非常高,都快要接近人的正常體溫了,我腳脖子一碰到水,就好像有一雙手環住了我腳踝一樣。我心頭立時浮起了某些不好的記憶,差點當場繳械,遲疑間,不知哪個龜兒子推了我一把,我一頭就栽進了水里,一下子被自身體重以及潛水裝備和夾心金屬片的重量拖下去好遠。
在這里,我不得不提一下那枚夾心金屬片。那東西看起來沒多大,而且呈現夾心狀,照理說不該有多少分量,可事實就是,這貨掂手里死沉死沉的,估計比5台Mac加起來還要重,不知道是用什么材質制成的。更奇怪的是,先前看着只覺得腐朽不堪,隨手一捏就能捏碎了,真到了手里才知道,原來金屬片半點腐蝕都沒有,所謂的金屬銹其實全是活物,我在地上時用手搓了一下,發現那些深褐色東西滑膩膩的,看形態似乎是某種藻類或者苔類,不過依照它現在的使用方法,估計還是藻類的可能性大一些,很有可能是長時間浸泡在水里長出來的。
我實在想不明白,這樣的東西究竟為什么會用作尋寶。難道寶藏就像電鰻一樣,時不時能吐出點幾百伏特的高壓電來?那也不對,真要是這種段位的電壓,赤手都能電得你怒發沖冠,你再扛個金屬片上去,那不是活脫脫的作死么。
心下忖着這個問題,我已經向下游出了三四米的距離。起初的十來米里,水一直很渾,呈現出一種鐵銹般的棕紅色,借着頭燈的光線,我可以清楚看到迎面漂來的血絲,胃里不由一陣翻騰。大約從十二三米起,我開始明顯感覺到水的壓力,這時水也漸漸變清了,視野中不再有血液出現,我只能看到一些細小浮游生物投落下的黃綠色陰影。
這一點讓我覺得非常奇怪。這片水域沒有明顯的流動跡象,血液在水中應該是以衛星輻射的狀態四下擴散開的,可為什么這底下會這么清澈?那些人在十米以上的水位遇襲,非死即傷,可一路上既不見他們人,又不見他們往下沉的痕跡,這算是怎么回事?
我一下子想到了什么,身上陡然一個激靈。活要見人,死要見屍,那些人竟會憑空消失,說明他們不是被襲擊了,而是被吃掉了。
想到這里,我猛然抬起頭,眼中映入一片血紅。我渾身顫了一下,看着那模模糊糊的水體,總覺得里頭隱藏着什么,縱使水溫高成這樣,我依然遍體生寒。我深吸了好幾口氣,眼看着氧氣瓶殘壓從190bar變成185bar,有些哭笑不得,那一刻,我都不知道自己就這么跳下來到底是為了什么。
回過神來時,我已自然下沉了好幾米,這時候我發現,浮游生物比先前更加密集了,用手拂開一撥,另一撥立馬就會涌上來,它們在我眼前罩成一片陰雲,完美遮擋了我的視線。在如此糟糕的可見度下,我有些猶豫,不知該不該繼續往下走,畢竟我的氧氣瓶充其量只能支撐我在水里平穩呼吸一個鍾頭,如果下水太深,我最後很有可能會困死在水底。
略微權衡了一下,好奇心堪堪勝過了我的恐懼,我決定繼續往下。接下來三十幾米,浮游生物形成的陰雲越來越濃厚,燈光打過去,幾乎滿目都是黃綠色的幢幢陰影,一些藻類還貼在我護目鏡上,牢牢扒着不肯走,搞的我時不時就得開動“雨刷”,用手揩干淨。就這樣又下行了二十多米,生物陰雲不減反增,到最後變得就像一塊塊布縵一樣,纏的我手腳都有些施展不開了。
我以為再往下肯定是藻類大爆發,連根頭發絲都插不進去,而就在這時候,我忽然發覺眼前有個白影在閃動。我以為自己眼花了,再往下游了一丈遠,眼中忽然射進來一道光。一開始,我以為那是之前那撥人跌落到這里的頭燈發出來的,就沒太在意,直到我毫無防備地摸到了一只手。
確切地說,是那只手摸到了我的胳膊,我當時只隱隱覺得有什么東西搭在我右手上,畢竟在那個水壓下,肢體的觸覺會變得相當遲鈍,也虧得頭燈歪了一下,無意中照到了我的右手,我才察覺異樣。我看着那被水泡的翻起了白皮的手指,潮汗登時爬滿全身,我咽了口唾沫,反手抓住那手,想把它從密不透風的藻類中扯出來,拽了幾下沒拽動,只好艱難地拂開藻雲,想把那手連着的東西扒出來。
大家都知道,水里跟陸地很不一樣,在陸地上,你刨開一堆泥土,地上必定會露出一個坑出來,但在水里,你拍走一只水藻,還有千千萬萬只水藻會擁上來,這跟流沙或沼澤是一樣的道理,所以,你可以想見我當時有多么坎坷。好在,經過一番傷筋動骨的折騰,我總算是看清了那東西的全貌。
那是一具嚴重腐爛的男屍,我剛才看到的光,就是他頭燈玻璃的反光。屍體的臉已泡的面目全非了,我也是根據他身上跟皮包梁手下一模一樣的衣服,才姑且判斷出他的性別。我不禁很是驚訝,瞧這屍體的腐敗程度,即便考慮到此處水溫,他至少也泡了一個禮拜以上了。
難道,皮包梁一個禮拜前就派人下過水了?果真如此,皮包梁多半是在上面等了很久,也沒等到先遣部隊上去,所以又派了第二撥人下水,只是他沒料到,第二撥人會在中途遇襲——不對,第二撥人明顯下水非常久了,照理說他們應該已經來過這個深度了,說不定也發現了這具屍體,他們多半是在回去作報告的路上遭遇了襲擊。
可這么想也不對。皮包梁沒道理等一個禮拜才派遣第二支部隊,且不說他的耐心問題,一個人最多能帶兩個氧氣瓶,亦即最多只能在水里待兩個鍾頭,皮包梁在上面掐着手表一算,立馬就知曉水里的人出事了,那他應該做的,要么是當場救人,要么是下令撤退,怎么都不該讓大部隊在原地等七天這么久。
正覺得詫異,我眼前忽的閃了一下,我舉目看去,只見藻類散開,露出男屍的右肩來,他衣衫襤褸的肩頭上,正死死攥着一只干枯的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