是誰說,禍水都是紅顏? 她的老闆絕對可以輕鬆的引起女人之間的戰爭! 只要他一出現,沒有女人不拜倒在他的西裝褲下 而她之所以被安排在他身邊,就是要斬斷他的爛桃花 免得他的人生會由原本的「富貴命」變成「乞丐命」! 她一直謹守本分,也努力不被他的魅力吸引 因為她不想分分秒秒都得抱著醋當開水喝! 但是──他真的很惡劣!她都已經盡量躲得他遠遠遠 他卻「借酒裝瘋」,硬是讓她變成他的女人! 這下可好,他的桃花園裡意外多了她這朵桃花 她這樣算不算是失職呢? 而且連他的爺爺都出面表達了「關切」 看來她還是識相點,自己摸摸鼻子走人先……
四月作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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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大叔,你敢不敢愛我?” “徐安然,你真的想做我的女人?” “想,我不後悔!”她柔軟小手很堅定抓着他的大手。 “該死的不後悔,就算你要逃我也不放過你了!” 因為她那一句不後悔,讓他像野火燎原,一發不可收拾…… PS:1對1,男女主身心干淨!
他是二十一世紀最為年輕的新生代情聖 乾淨的臉龐搭上頹廢風,一舉擄獲各年齡層女性的芳心 總是「路過」他住處的名媛淑女得排隊才不會打起來 一堆說他敗壞社會風氣的指責多得讓他耳朵長繭 家有清純少女的父母都要女兒離他遠些以確保安全 卻沒想到他所向無敵的帥哥魅力也有失靈的時候…… 問小丫頭是否願意溫暖他?她卻說他需要的是一盞明燈 說不出是惱羞成怒還是難得佛心來著,他板起臉趕人 偏偏她似看穿一切,堅持碰觸他心中不為人知的角落 更沒想到,不知不覺間,換他成為愛黏著人的那一方 當她未留下一句話便像天使般飛離他的世界消失無蹤 從不把感情當回事的他,這回終於嚐盡痛苦的滋味……
男人的真心,說得容易,若不是愛上,哪肯付出; 女人的真愛,給得容易,若不是不愛,哪肯收回? 杜至誠,三十二歲,大齡男人一枚,算是個剩男,因為結過婚, 行情稍微差了一點,可他長著一張俊臉,手上又有錢, 所以想嫁他的女人依舊不少。畢竟這年頭有錢又帥的男人不多, 女人誰不愛啊,而對於跟女人談情說愛沒有太大熱度的他, 相親再婚是最好的選擇。只是,他三年前跟前妻相親時, 她說他長得人模人樣,她才給他第二次機會見面,交往半個月牽手, 兩個月接吻,半年後他才爬上她的床。怎麼三年後再相親, 每個女人都像是要將他給剝了壓上床似的,教他開始想起他保守的前妻。 離婚兩年,不聯絡、不見面,這是當初離婚條件,結果, 當他看到前妻楊薇薇跟男人約會,壓在胸口的熊熊妒火就這麼燒了起來, 還一發不可收拾的讓他想吃回頭草。既然他要再婚, 外頭的女人他看不上眼,那他索性拐前妻複婚。而為了娶回前妻, 杜至誠不介意任前妻欺負使喚,反正他有的是方法在床上討回公道。
嗚,倒追真是一門高深的學問啊! 像她就是功力不夠,明明是想替自己找個男朋友 最後卻是被男人說服,自動「降級」成床伴! 她知道自己很窩囊,也知道這樣的關係不健康 但是──她就是沒辦法拒絕能和他接近的機會嘛! 而且啊,只要她一直待在男人的身邊 說不定哪一天男人開了竅,會把她「扶正」變成女朋友── 唉,事實證明,這種情節只會出現在愛情小說裡頭 雖然她一再告訴自己,他們之間的相處就像一般情侶親密 可當男人和別的女人過從甚密的消息傳到她耳裡 她才知道,自己真的只被當成在床上「消遣」的伴侶 這個男人並不是不想談感情,只是不想跟她談而已
這個臉皮厚到炸彈都穿不透的蠢蛋 接連兩次在他面前出糗也就算了 沒想到她竟然癡人說夢,妄想當他的女朋友?! 他長這麼大,還是頭一回遇到這樣的「怪咖」── 嗯,雖然她不是他喜歡的「菜」 但她耍寶的「求愛花招」卻成了他解壓的調劑品 於是他破例讓她成為他愛情遊戲中的一員 條件由他開,規則由他訂,主控權全在他手上 吃定她絕對不會說聲「NO」! 事實上也的確如此,她果真任他為所欲為── 噢!不,只有一樣事情不行 那就是不能享受她未來丈夫才擁有的「權利」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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