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他、要、休、假!他、要、去、旅、行! 身為一個暢銷連載漫畫家,他每天都被工作綁得死死死 連女朋友拋棄了他都要過兩個禮拜才知情 這樣的生活他過膩了!他要出國!他要去放鬆身心! 好不容易,他為自己爭取到一個禮拜的假期 隻身來到母親的家鄉台灣花蓮,想享受一下美麗的風景 卻在抵達的當天就被車撞上,還失去了記憶! 還好撞著他的小姐沒有肇事逃逸(只是面無表情) 反而很負責任的把他帶回家,讓他好生休養── 呵,這位小姐的身材長相,完全是他的菜哩 而且她做起家事又快又讚,比家政婦還要厲害 最重要的是,她是一個標準的、重度的漫畫迷! 喔喔喔,這根本就是在天上的父母替他安排的啊! 他好想告訴她,嫁給他,以後就有看不完的漫畫── 對了,其實他在第一天晚上就恢復記憶了啦 只是他一直忙著當一隻光會黏人的破殼小雞 好像、可能、似乎「忘記」告訴她這件「小事」了……
安祖緹作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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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真是他此生最大的掃把星! 七年前,他為了助偷嚐禁果的她一臂之力 結果落得個「誘拐強姦」的罪名 七年後,他學成歸國想重新做人 卻又因她而出了車禍,被她「害」得失明! 唉,想來她是應該對他負責才對—— 喂,她是說「負責」照顧他的生活起居 可不是「再度」對他以身相許 呃,雖然不管是七年前或七年後,她都很樂在其中…… 但是,為什麼他一碰上她就那麼倒楣? 好不容易眼睛復原,卻又變成了植物人! 嗚嗚……她好不容易才褪下青澀 這下她的「性」福該找誰討去?
不會吧?她竟然愛上了一個綁架罪犯?! 因為他,優雅高貴的她落魄到在海上漂流 還被手銬、鐵鍊伺候,吃喝拉撒睡全在小小的甲板上! 陷入這種境地,照說她該想辦法脫困才是 可她非但沒有,甚至將他和深埋心中的愛人相重疊 對他動了情念,更渴望他裸露在陽光下的強健體魄…… 這是不行、不對、不能,當然也不會有結果的! 很明顯的,這是「被綁架者才有的精神異常」 所以她才會這麼依賴他、甚至愛慕他──一定是這樣沒錯! 否則她實在不知怎麼解釋自己見一個愛一個的行為……
嬌氣的女人,貓兒般撒嬌媚誘,讓他吃了又吃; 硬氣的男人,餓虎般不知饜足,讓她累了又累。 因為一場雨,熊遠撞見了田雨靜,那天她十八歲,她說她其實是離家出走。習慣當大男人,硬脾氣的他,一路順風順水在建築界也算小有名氣。愛慕他的女人沒有一見鍾情,也能日久生情,可惜,他對那些女人不來電,想都沒想多看一眼。沒想到,這一夜,他像是拎小貓似的把田雨靜給拎回家,豢養似的給她吃,給她住,還無上限的撒錢。沒辦法,他這人一向只懂賺錢,身為孤兒,他的錢,沒人幫忙花,好不容易碰上沒錢的田雨靜,索性花錢如流水,眼都不眨一下地買,買,買!只是十八歲的她太小了,他寵她卻捨不得要了她,結果,這丫頭向天借膽,不但爬了他床,還扒了他的衣服,就想把他給吃乾抹淨。身為男人,哪可能在床上被女人啃,自然是把人反壓上床用力的辦了,卻不小心啃上了癮,一門心思老想著怎麼娶回家,拐她夜夜為他暖床。
男人的真心,說得容易,若不是愛上,哪肯付出; 女人的真愛,給得容易,若不是不愛,哪肯收回? 杜至誠,三十二歲,大齡男人一枚,算是個剩男,因為結過婚, 行情稍微差了一點,可他長著一張俊臉,手上又有錢, 所以想嫁他的女人依舊不少。畢竟這年頭有錢又帥的男人不多, 女人誰不愛啊,而對於跟女人談情說愛沒有太大熱度的他, 相親再婚是最好的選擇。只是,他三年前跟前妻相親時, 她說他長得人模人樣,她才給他第二次機會見面,交往半個月牽手, 兩個月接吻,半年後他才爬上她的床。怎麼三年後再相親, 每個女人都像是要將他給剝了壓上床似的,教他開始想起他保守的前妻。 離婚兩年,不聯絡、不見面,這是當初離婚條件,結果, 當他看到前妻楊薇薇跟男人約會,壓在胸口的熊熊妒火就這麼燒了起來, 還一發不可收拾的讓他想吃回頭草。既然他要再婚, 外頭的女人他看不上眼,那他索性拐前妻複婚。而為了娶回前妻, 杜至誠不介意任前妻欺負使喚,反正他有的是方法在床上討回公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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