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女人說男人討厭,男人耳裡聽的是,她喜歡他; 當男人說女人傻瓜,女人心裡想的是,他在哄她。 王博倫,一個從小到大被何思悅暗戀的男人,他長得帥, 人又聰明,一直都被她拱在天上當男神膜拜,哪像她, 一個頭腦不靈光,脾氣又固執,不但長相普通、 學歷普通,還普通到沒被男人追求過。她天真的以為, 可以跟王博倫當一輩子的青梅竹馬,因為她很膽小。 直到某一晚,王博倫爬上她的床,告訴她想追她時, 她那小心肝差點沒嚇壞。外人眼中,王博倫追得狠, 何思悅躲得更凶,只是,男人真想要一個女人, 哪容得了她說不,更別說王博倫這麼強悍的男人, 他想要的,就算要用搶的他也不在乎,何思悅不想給也得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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嗚……她又不是故意撞到他,也跟他道過歉了 他有必要一直死抓著她,問她叫什麼名字嗎? 害怕的她拚命以哭聲引起路人注意 沒想到他立刻吻住她,奪走她的初吻 當她好不容易乘機逃走,他居然也神通廣大找到她家 用五音不全的破嗓音對她唱著「求偶歌」…… 她告訴自己,絕對不能開門,絕對不能同情他 可是淋著雨的他,卻砰的一聲昏倒在門口── 不得已之下,她只好「引狼入室」 才知道原來他的目的,是要她當他的代理孕母! 唉!她真的很需要錢,所以答應出賣自己的身體 而她唯一要適應的,就是他睡著時的怪癖……
他的女人,不敢寵,不敢惹,只想捧在手心哄著; 她的男人,會耍狠,會放話,眼皮底下全是囂張。 安娣五歲時,向震宇說,她容易犯花癡, 動不動就給別的男生勾引去,所以不能對她太好, 不然她會爬到他頭頂,跟別的男生私奔。 後來,向震宇反悔了,她成了討厭鬼,總叫她滾得遠遠的, 可是,這麼多年了,她都乖乖的不再纏他了, 向震宇卻沒打算放她走。他開始以折磨她為樂, 因為得不到,所以她的存在,讓他很痛苦。 安娣十八歲時,明明她跟向震宇一清二白,不過是衣衫不整, 怎麼成了關係曖昧了?還有,他不過就強了她一個吻, 怎麼她卻成了他的人?更過分的是,向震宇這惡男, 竟然闖進她的房,爬上她的床,啃了她的人,奪走她的心, 佔有她時說再也不欺負她,再也不兇她了。可最後, 她才發現,他從沒不喜歡她,一切不過是因為好玩罷了。 那她都說不再自作多情了,都說不要再喜歡他了, 向震宇怎麼可以說,他還沒打算放過她……
她的愛情中,男人的錢不重要,愛不愛有關係; 他的情愛中,女人不愛沒關係,只要他愛就好。 債臺高築,銀行沒錢,還不小心丟了工作,老天爺卻砸了一個工作給她。徐孝宜沒見過比老闆還囂張難搞的男人,可為了錢,老闆再難搞,她都認了。身為小助理,從早忙到晚,光要搞定老闆,老是頂著黑眼圈上班。誰知漂亮的男人心眼小,這男人不但把私仇給記上了,還把她當奴才使喚,最後更厚著臉皮似笑非笑地說,他看上她了。笑話,她是不小心被老闆的美顏給騙上床,但那又如何,不過就是一夜情,她都沒翻臉他體力太好,一整夜把她折騰得腰痠腿軟,差點下不床,怎知,老闆大人竟然開始追她。徐孝宜從沒想過,一向被女人巴結討好的老闆,為了她,可以放下男人的顏面,一聲哄一聲寵,教不識情滋味的她,第一次被捧在手心,傻得教他勾上,乖乖牽回家當小女人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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